证监会发文 规范基金估值业务

发表日期: 2008-09-13 14:33:52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祁和忠,别冶
  随着股市的持续暴跌,上市公司“停牌门”已成为基金的隐形杀手。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过长时间的停牌后,一旦复牌,就会出现流动性危机和无量跌停,令重仓这些个股的基金损失惨重。针对这类问题,证监会昨日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并从即日起实施。

  《意见》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是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是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三是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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