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合资基金外资持股难有突破

发表日期: 2008-09-13 14:26:5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祁和忠,于春敏
  最近,北京一家知名媒体报道说,银行系合资金外资持股可由原来的最高上限33%,升至49%,这引起海内外较大关注。但据《每日经济新闻》查证,该消息属子虚乌有,因为银监会本来就没有这方面的特殊限制,在已成立的银行系合资基金中,浦银安盛的外资持股比例为39%,也可以从事实上证明该消息纯属谣言。

  对于合资基金公司,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自2001年以来,中国在设立合资基金公司时,对待外资股权,一直严格遵循该项承诺,对于2005年起试点的银行系基金同样如此。

  知情人士透露,现有银行系基金全部采取合资模式,主要是为了学习和借鉴西方成熟市场在资产管理业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在2005年启动银行系基金试点时,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该规章也没有就合资基金作出任何限制,只是在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鼓励商业银行采取多元化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因此,在现有银行系基金中,其股东结构全部为3家或3家以上,这是银行系基金与此前券商系或信托系基金的一个主要区别。但既然是鼓励性的条款,就不属于硬性限制。

  其实,现有银行系基金的外资持股比例大多在25%至33%之间,其原因并非出于政策限制,而是中方股东在发起设立合资基金公司时,坚持要控股,不愿让渡过多股权给外方股东。法国安盛投资持有浦银安盛基金39%股权,已属于外资最高持股比例。

  业内专家分析,与券商系或信托系基金相比,银行系基金更看重在合资基金中的绝对控股权,不愿让外资分享到过多基金公司的未来成长收益。对于转型期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扩大中间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比例至关重要,,而这都有赖银行系基金未来能做大做强。同时,在银行系基金的发展过程中,中方大股东往往会充分调动其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如果外资持股比例过高,银行系基金的收益就会被外资拿走。

  一位银行系基金的高管说:“银行系基金对于国内商业银行很重要,以后不把外资挤走,就已经很不错了,怎么可能让他们增持到49%呢?这完全是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并无政策方面的限制。”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