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单一股票投资比例 阳光私募主动避险?

发表日期: 2007-11-26 00:00:00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梁金莺
  11月22日,A股跳空低开,再次让投资者感觉到调整的压力。而市场也在为此腾挪应对。
  记者了解到,深国投近日调整了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的资产运用限制——那些通过深国投信托计划募资的私募基金,投资单一股票比例从10%上调为20%。
  调整后,私募基金可以更集中地持股,发挥其灵活的操作方式。股市有谚云:牛市分散投资,熊市集中持股。这些阳光私募基金是不看好市场,还是难以挖掘价值洼地之下的无奈之举?
  阳光私募集体赶潮
  日前,深国投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调整深国投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财产投资运用限制的公告》,拟相应调整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运用限制,“除非受托人允许,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的20%”。
  此公告将于12月13日开始生效,涉及包括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国投•明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43个信托计划。
  据悉,在调整前,信托机构普遍执行中国银监会银监发[2004]46号文件相关要求,在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中约定“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的10%。”特别是那些自2004年以来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均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事。
  然而,今年7月,银监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明显不适应银行业或者银行业监管发展情形的银行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银监发〔2004〕46号)》也相应废止,这给信托公司调整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运用限制提供了依据。
  “(20%)是投资组合的一个基本要求。”深国投信托一部副总经理刘辉表示,“把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运用限制上调到20%是公司与信托计划保管银行和投资顾问协商的结果。”而且,刘透露,除深国投外,还有一些信托公司已经放宽了对阳光私募的限制,只是还没有公告而已。
  集中持股回避风险?
  不少私募业内人士表示,10%的规定限制了他们的投资空间。比如当私募基金经理看好并重仓某一股票时,随着股价的上涨,这一比例限制将促使私募基金经理被迫减仓,从而不能享受利润的最大化。
  而传统的私募基金在操作上则没有任何限制,也不需要构建任何投资组合。“一般来说我们的持股会相对集中,不会超过三只股票。”深圳某私募人士表示。
  从事私募多年的张笏表示,“股票太多看不过来,也不利于投资。信托公司对私募的过度限制已经影响了私募基金的投资风格。每个私募的风格都不一样,在投资比例上,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此次放宽投资比例对阳光私募来说很有利,使私募基金在投资中有更大的灵活性,”该私募人士表示,“特别是在目前的震荡行情下,私募基金经理如果看好某些股票,就可以更加集中地持有,从而达到利益的最大化,这才能体现出私募独特的投资眼光和投资方式。”前述深圳私募人士向记者分析,如果都达到10%的限制,则私募基金经理最少要投资10只股票,调整为20%后,投资5只股票就可以了。
  放宽对单一股票的投资比例是一把双刃剑。如果选股得当,这将为客户带来更高的回报;反之,则招致更大的损失。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私募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博士表示,“设置一定的投资比例限制有利于分散风险,避免股票投资过于集中而导致亏损。而适当的放宽并不会影响风险的控制。20%的投资比例仍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没有放大风险。”
  用益信托工作室的李旸表示,“私募基金在法律监管上还不完善,而设立一定的投资比例限制有利于控制风险,防止私募基金内部交易或操纵股价。”
  而把投资单一股票的比例上调至20%,私募基金有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后,业内人士担忧私募基金利用透明度低的优势重演坐庄的历史?
  “在目前的监管下,私募不可能坐庄。” 刘辉说。
  据悉,与公募基金受到诸多限制一样,深国投对近年来成立的信托计划,均要求投资顾问在未经受托人同意时,不得购买ST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一家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额,在预告之后到当期业绩公布前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的3%(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不得进行证券融资交易;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资产总值的10%(现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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