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年金领取”:保险个人税优政策变革?

发表日期: 2007-11-19 16:23:4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万云
  11月12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不同是“鼓励养老年金化领取”。这是否预示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的“个人延迟纳税”的税优政策有可能出台?

  年金领取趋势

  《办法》中,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含有终身年金领取方式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这是与2005年12月保监会公布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之一。”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朱俊生博士表示。

  有多年保险销售经验的平安人寿资深代理人黄宁江认为:“养老金是在个人晚年管理自己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最需要的,即使那时你有房产、基金、银行存款可以变现成为养老金,都不如养老金公司每月按时把养老金支付到你手里那么稳妥、方便,而且也防止你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非理智花掉。另外,年金化支取对于现在人们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寿命延长的趋势也是有好处的,活得越长,领得越多。”

  个税优惠有望出台

  在养老金领取方式上,大部分国家都采取一定措施鼓励或者强制实施年金化领取。英国就是强制年金化领取;美国等国家尽管允许员工自由选择领取方式,但通过对一次性领取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达到鼓励年金化领取的目的。

  税收政策是鼓励和引导年金化领取的重要前提。11月14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上表示:“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外部政策支持,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潜在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而所谓个人税优政策是指政府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限额内延迟纳税。“研究表明,商业养老保险的延税政策对国家当期税收的影响十分有限。以个人养年金为例,延税政策对我国税收的影响幅度最高不过1.1%。而如果当期延迟纳税1元,则相应可建立20元以上的养老保险基金。”陈文辉说。

  延迟纳说并非不收税,但对于个人来说,延迟纳税却是当下节税减税的一个强有力的刺激。

  “其实享受税惠政策的企业年金只是少数大集团公司才会有,大部分个体工商业者和中小企业主的养老保险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这方面的空间需要相关政策引导。”新华人寿保险总精算师杨智呈认为:“对个人延迟纳税能让更多人积极报税,使更多的个人资金转化为机构投资资金,促进整个社会投资更加理性。”

  “有关养老保险个税优政策正在制定中。”一位最近参加有关部门研讨会的业内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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