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精选增值:开放日常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5-03-04 00:00:00 来源: 巨灵信息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基金部函【2004】202号文确认,并于2004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代码:090004)已于2004年12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即将于2005年3月8日正式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并同时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日常赎回安排
(一)适用对象
有效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日常赎回的时间与数额约定
投资人办理本基金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时间为具体销售网点的营业时间。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的营业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注:下午3:00以后收到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投资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本基金份额少于100份,则全部本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三)赎回费率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二、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安排
(一)定义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二)适用范围
1、基金转换业务目前限于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四只开放式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按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申请”原则,即投资者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基金转换申请的处理方法与赎回申请相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两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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