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C
加载中...
累计净值:
1.0210元
累计分红:
暂无分红
最新规模:
115.64亿元
涨跌幅:
0.00%
投资类型:
债券型
份额规模:
亿份
管 理 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评级:
暂无评级

基金概况

基金代码 017791 基金简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C
基金类型 封闭式基金 基金全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C
投资类型 债券型 基金经理 刘方正
成立日期 2023-02-15 成立规模 49.90亿份
管理费 0.30% 份额规模 --亿份()
首次最低金额(元) -- 托管费 0.05%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认购费 0.00% 最高申购费 --%
最高赎回费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融、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因可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投资于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0%(如因基金资产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被动低于上述50%比例的,应在1个月内调整至符合比例要求),采用交易策略、相应以市价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本基金在封闭期到期日前1个月内可以不满足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封闭期内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债券投资策略   (1)管理人应根据资产估值方法不同,对投资的债券资产实行分单元管理:   一是持有至到期型单元,投资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该单元内的资产均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SPPI测试”)。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和影子定价偏离度监测以加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   二是交易型单元,该单元的债券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投资要求与普通产品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在购买债券伊始即根据投资目的对其分别标记为市值法债券品种和摊余成本法债券品种,计入上述两个单元分别独立运营管理,单元划分确定后在封闭期内不可随意更改,持有到期型单元的债券资产原则上不可自由卖出,确有必要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或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履行内部程序后按照会计准则对尚未到期的债券资产进行处置。   (2)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   1)本基金投资前将对所投资的债券资产确认是否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对于所投资的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资产(即持有到期型单元的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对于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含回售权的债券,本基金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对于所投资的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资产,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基金估值充分体现相关风险。   2)管理人在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及影子定价偏离度监测,持续加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按法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若所投债券出现违约的,应当及时进行资产清算,避免产品封闭期到期仍未处置完毕的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即交易型单元的资产)的投资安排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且投资AA+信用债的比例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30%;其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用债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A。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外部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若无主体评级的,参照债项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   基金持有上述信用债期间,如果相关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持有至到期型单元的债券资产在前述信用评级下降的情形下允许调整为交易型单元债券资产并进行交易卖出。   (4)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1)传统可转债投资策略   传统可转债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债权属性是指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可转债到期,得到本金与利息收益;股权属性即股票期权属性,是指投资者可以在转股期间以约定的转股价格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因此,可转债的价格由债权价格和期权价格两部分组成。   a.个券选择策略。一方面,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债对应的标的股票进行深入研究,采用定性分析(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等)与定量分析(P/B(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P/E(每股市价/每股净利润)、PEG(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DCF(现金流折现模型)、DDM(股利贴现模型)、NAV(资产净值)等)相结合的方式挑选成长性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另一方面,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分析可转债自身的信用评估。综上所述,本基金将结合可转债自身的信用评估和其正股的价值分析,作为选取个券的重要依据。   b.条款价值发现策略。可转债一般均设有一些特殊条款,包括修正转股价条款、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等,这些条款在特定环境下对可转债价值有着较大的影响。本基金将通过有效分析相关信息力争把握各项条款给可转债带来的可能的投资机会。   c.套利策略。可转债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可转债与标的股票之间的套利机会。当处于转股期内的可转债市价低于转股价值,即可转债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取反向套利价差。在日常交易运作中,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与标的股票之间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择机实施套利策略,以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2)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这类债券基本情况进行研究的同时,将重点分析附权部分对债券估值的影响。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将按照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权证部分将在可交易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3)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具有股性和债性,其中债性,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宝 9-15倍活期存款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基本资料

基金文件

投资组合

规模份额

财务数据

销售信息

同类型基金排行

排名 基金名称 三月回报
222 1.08%

截止:2024-02-08

更多

同公司旗下基金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