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估基金业对外开放效果

发表日期: 2008-05-20 09:17:57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杜志鑫
  本报讯 证监会基金部日前组织专家评估基金业对外开放的效果,法律专家就内资基金公司与合资基金公司在守法和合规方面进行了讨论。

  参与讨论的专家表示,此次组织专家讨论基金业对外开放,主要背景是在陆家嘴论坛上透露出来的信息———未来基金业可能会进一步开放,所以需要对目前基金业的开放效果进行评估。

  合资基金公司优势不明显

  在讨论会上,有专家认为与内资基金公司相比,合资基金公司“没有优势有特点”,但也有专家表示,与内资基金公司相比,合资基金公司没有任何优势,无论在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投资收益率标准差等方面,合资基金公司都没有任何优势,而且内资基金公司在上述方面都要远远超过合资基金公司。

  上海一位参与讨论的专家认为,在产品创新、换手率方面,合资基金公司比较有特点,如汇丰晋信推出了生命周期基金、国投瑞银基金推出了瑞福分级基金等;合资公司的换手率也低于内资公司。该专家也表示,虽然合资公司比较有特点,但是与内资公司相比,优势并不明显。

  北京一位专家则旗帜鲜明地表示,据其数据分析,无论在风险控制还是投资收益率标准差等方面,合资基金公司都没有任何优势,而且内资基金公司在上述方面都要远远超过合资公司。参与讨论的另外一家机构的人士也表示,从总体上看,基金业对外开放是一个趋势,但需要真正的开放,而不是表面上的“挂羊头卖狗肉”。

  继2003年1月第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招商基金成立以来,目前已有30家合资基金公司,占60家基金公司的一半,因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基金业对外开放的程度已经较高。

  合资基金公司更加守法合规

  在研讨会上,来自法律界的专家认为在合规、守法上,合资基金公司比内资基金公司更有优势。参与讨论的一位法律专家表示,欧美等国外资本市场已发展很多年了,境外机构运作非常成熟,在合法、合规及风险控制上都比较严格。

  该法律专家表示,境外机构到中国后,通常都会把境外机构的管理理念也带进来,对合法合规也非常重视,因此,合资基金公司在运作后,在进行证券投资上不是说要赚多少钱,首先考虑是否合法合规,然后才决定是否去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合资公司可能就不会去做,但内资公司可能就有所不同,法律没有规定的他们也可能会去做,有时法律规定了不允许做的,为了利益,有些公司可能也会冒着风险去做。

  不过,该专家也表示,在治理结构上,合资公司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外资进来后强调对公司高管团队进行控制。该专家认为,目前来看,外方股东对CEO的控制不太成功,外方对中国文化不太适应,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缺乏,中国股票数量较少还不能做空。虽然法律专家认为合资公司在守法、合规上较内资公司做得好,但根据目前已公布的基金公司在守法和合规上的情况,合资公司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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