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设机构 基金公司冷热不均
发表日期: 2008-05-10 14:28:24 来源: 经济观察报 作者: 王玉
5月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认为,这表明我国基金业向海外跨出了新的一步。
本报采访中发现,对此举准备较充分的有南方、易方达、华夏和华安等几家基金公司,首家赴港者很有可能从此中诞生。
一个政策信号
针对业内对新规是否是变相开通“港股直通车”的疑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解释,在这个规定中,监管层并没有对资产管理类相关业务做出限定,但在短期内应该还是以QDII形式为主。
该人士认为,目前我国资本管制还较严,短期尚不能得到实质突破,这个规定的发布表明了一个信号。相对于我国金融业内银行、保险等,证券业的放开步伐一直比较慢,这个新规顺应了资本国际化这个大趋势,同时也是监管层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努力。
2007年6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这份基金赴港新规正是落实了当初协议的相关内容。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这个规定放得比较宽,至于公司怎么做,还要看两地监管层的具体规定及基金公司自身规划。最初可能还是以研究交流为主,因为这毕竟涉及到两地监管要求以及各种资格的获取,例如要想把资金引入就必须首先获得QFII资格及额度。
基金公司冷热不均
本报了解到,大型的、内资的、尤其是有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对赴港开设分支机构的愿望最迫切,而合资公司以及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反映较为平淡。
知情人士透露,不少基金公司对赴港开设分支机构的准备开展得较早,南方、易方达、华夏、华安等基金公司准备较为充分,且他们均是具有QDII资格、重视国际化的大型公司。据悉,南方基金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同监管层沟通也较多,就等相关细则出台。
有传言称南方、华夏基金现在就有人在香港,但华夏基金人士表示其仅是正常的调研,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该基金公司准备也较充分。
华安基金则是去年年中就开始筹备,前期准备工作已做好。其正在积极筹备第二只QDII产品,并有开设子公司的需求。
博时基金高层表示,该公司肯定会参与,目前等具体细则出台。而对于分公司的规划,该人士表示只要是符合法规又有能力做的都会努力去做。
而据本报了解,合资公司以及规模较小较新的基金公司大都未把此事提上日程。
一位合资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并没有听说该公司有在香港设立分公司的打算。
业内人士认为,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东普遍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或区域管理中心,已具备投研方面的资源优势,而其主要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开拓国内市场,向外拓展还有可能产生与外方股东竞争的问题。
德胜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对于已经发行和计划发行QDII产品的基金公司,香港市场将从投研、人才、资讯等方面提供帮助,从长远来看也为基金公司面向全球市场的投资提供重要的研究和投资资源。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王群航认为,从宏观上讲专业理财机构需要走出去,希望基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机构、设立机构的级别及发展方向,“这其实是一个公司战略定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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