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应对定向 增发深套负责

发表日期: 2008-04-08 13:13:40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皮海洲
  随着去年10月中旬以来的股指持续下跌,"破发"已成了股市里的普遍现象。而给投资基金带来损失最大的应是定向增发的"破发"。由于基金参与定向增发有一年的锁定期,破发后,基金只能坐以待毙。据统计,截至3月31日,参与定向增发的机构投资者账面损失合计达267.34亿元。由于投资基金是参与定向增发的重要主角之一,因此,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损失要由投资基金来扛。

  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明确要求,基金公司要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破发的损失因此要由基金公司及投资基金的经理来承担一部分。

  许多投资基金在参与定向增发时背离了价值投资的原则,完全以博傻的心态来参与定向增发,并导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价格高企。天音控股去年8月增发价市盈率高达107倍,如此之高的发行价居然有5家投资基金参与增发,这哪里是对投资者的利益负责!

  因此,要求基金公司及基金经理对投资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深套负责,有利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使投资基金在以后的投资过程中能以投资者利益为重。其次,有利于投资基金坚持理性投资的理念,避免各种投机炒作行为在投资基金中蔓延,进而有利于在投资基金中倡导价值投资。此外,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的恶意圈钱行为,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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