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可借国内多层次市场退出

发表日期: 2008-04-07 00:00: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周明
  □本报记者 周明
  创业板推出的号角引发了国内PE对退出渠道的重新考量。在创业板征求意见期间,已有越来越多的PE开始关注创业板,并考虑如何在包括创业板在内的国内资本市场退出。
  作为PE,在考虑企业退出时,首先会考虑企业本身的业务发展重点,如纳斯达克市场的IT、生物行业较为活跃,欧洲对环保、新能源行业普遍比较看重;如果是汽车,在德国可能会容易受到机构、投资者的追捧。所以,一般来说在退出的选择上,PE无疑在全球资本市场上进行“配置”。
  但对当前的国内市场而言,中国作为全球最活跃的新兴市场,国内市场的市盈率水平相对来说也比其他成熟市场要高,因此,PE在考虑退出时,逐渐把国内市场纳入其中。
  如果国内在今年顺利推出创业板,那么,这个门槛低于主板市场,关注度颇高的“新兴”市场将成为PE退出的主渠道之一。在创业板尚未真正推出之前,其财富效应已经在A股市场有所显现,“创投概念”股票的持续飙升、股价翻番者不在少数,同时也激起了证券市场投资者对创业板的深切关注和潜在短期投机心理的滋生。可以说,创投概念的火暴或许会引起市场的较高估值,考虑到这个因素,在国内上市也能给PE带来颇丰的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虽然创业板先于场外交易市场、公司债券市场等,被放在了体系建设的首要位置,但其他类型的市场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例如,3月20日,国务院已批准在天津成立中国首个场外交易市场(OTC),用于交易非上市公司股份,这个市场可以为国内达不到上市条件的企业提供新的股权融资渠道,也丰富了PE的退出方式。
  与此同时,“新三板”系统如果推向全国各高新技术园区,也将给市场增加一份新的“层次”。另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近日也表示,今年将推出一系列支持私募股权投资活动的重大举措,探索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促进各类产权规范有序流转。
  可以说,今年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可以使PE的退出更加灵活,与通过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走到境外上市相比,“足不出户”的退出逐步有了市场的便利。
  当然,在制度方面,已有业内人士注意到,商务部3月6日发布《关于2008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称,“今年将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考虑到今年的次贷危机对国际资本市场的震动,海外上市将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一位创投合伙人表示,尽管海外上市发展迅速,但在目前这个阶段,也许需更谨慎一些,该公司今年原计划有七八个IPO,但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大部分项目不得不推后。
  既然行至海外困难,何不回头国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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