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理财第一单花落交银施罗德

发表日期: 2008-03-27 00:00: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王梅丽
  本报讯 (记者 王梅丽)本月25日证监会发布了《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下简称《指引》),这标志着基金专户理财业务将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指引》要求,除保本产品外,资产管理人承诺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与此同时,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单也花落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交银施罗德作为资产管理人与上海某知名民营企业于前日晚上双方草签合同文本,资产委托金额近亿元。据公司高层透露,公司将充分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投资策略。
  为了保证专户理财资金的相对稳定,《指引》对于委托资产的提取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合同存续期内,当委托财产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可以提取部分委托财产,但提取后的委托财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当委托财产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提前提取,但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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