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利益输送:“老鼠仓”的翻版?

发表日期: 2008-03-25 00:00:00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王济洲
  基金公司目前已成为我国证券行业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基金的规范运作仍有待加强。有证据表明,某些基金公司利用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信息优势,在同业内部进行多种利益输送,从而实现相互之间的利益共赢,严重损害了广大的中小直接投资者利益。人们将这种不公平的操作称之为另一种形态的“老鼠仓”。
  目前我国已经有近300家各类证券基金公司。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它们本应有着不同的投资风格。一般而言,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可能会由于投资风格的不同而出现业绩差异,但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应该大体相似。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的业绩差异,可能缘于操作水平的差异,也可能缘于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着故意的利益输送行为。要辨明是哪一种因素在起作用,仅根据短期业绩差异是不够的,还要结合具体的交易情况来进行分析。翻开基金投资组合表,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在各个基金投资组合中,有不少投资组合中非常近似,还有不少投资组合存在着持续的显著差异。虽然当前还很难依据这种相同及差异来判断不同基金之间是否有类似“老鼠仓”的操作,但是可以肯定这种现象绝非偶然因素使然。
  基金资产管理对外实际上处于一种完全不透明的状态,而对内则表现为“无密可保”。客观上看,目前许多基金公司在公募基金业务和专户理财业务之间,可能并未进行有效分割,有许多基金也没有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投资经理与证券投资经理甚至可能由一人兼任,利益输送由此成为可能。新颁布的《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有关试点办法》规定了公募基金业务和专户理财业务之间的物理隔离制度,但是,要真正做到不同的投资经理分开人,分开房,隔绝视听,还有相当大的难度。
  此外,投资者还担心基金管理公司推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会使不少明星基金经理受利益分成诱惑转任专户理财部门,从而影响中小基民的利益。有些特定大客户为了实现投资利润的最大化,不惜重金聘请能力强、既往业绩优秀的专户理财经理,其中有许多人是频频现身各大媒体的“名嘴”。由此,他们对市场判研的客观性就值得怀疑。
  证监会颁布《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有关试点办法》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恐怕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其难点可能有二:一是在基金利润率相对下降的今天,各基金公司如果严格分人、分部门,势必将大大增加成本;二是监督困难,当今信息传输手段高度发达,有效防范不同业务部门为了共同利益相互输送信息无疑是困难的。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一方面要切实制定有效且易操作的制度,另一方面还应当从发展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入手。事实证明,有效解决市场利益公平分配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不同利益主体按照市场法则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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