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发展的演进逻辑与制度环境的新改进

发表日期: 2007-11-29 13:35:32  来源: 平安证券  作者: 巴曙松
  一、中国基金业的历史性飞跃:国际背景与中国路径。根据世界银行2003年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全球范围内的基金行业都出现了普遍的爆发性增长,无论是在基金业刚刚起步的国家、还是基金业处于发展初期的国家,即使是基金业已经十分发达的国家,都出现了基金业规模的快速增长。中国在全球基金业的发展中异常引人注目,特别是近年来的发展,其成长和业绩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显著领先的。

  从具体的增长数据看,中国自1998年发行第一只封闭式基金以来,十年中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8.31%,其中,从2005年至今,基金行业的规模增长了7倍,出现了飞跃增长。

  二《基金法》修订与制度环境的创新:为了促进国内基金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给基金行业创造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我们有必要对基金行业当前面临的一系列制度条件进行客观的评估和分析,从外部看,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基金行业的发展减弱外部的约束,从内部看,通过治理结构等的完善提高自身的发起战能力。

  《证券投资基金法》作为国内基金行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制度,在基金行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早期的试点全面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使得基金业能够在稳定、规范的制度空间中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基金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基金新产品和新业务的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证券市场、基金业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陆续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如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商业银行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治理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之后,《基金法》中的一些内容已经对基金的发展形成了制约。为了基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环境,需要针对证券市场和基金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制度创新,对《基金法》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巴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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