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四招严打基金老鼠仓

发表日期: 2007-09-26 00:00:00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敖晓波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针对前期暴发的个别基金经理涉及“老鼠仓”的问题,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昨天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证监会将在四个方面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严厉打击包括“老鼠仓”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洪磊表示,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已确立了四个工作重点以保护投资人权益。首先,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落实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加强股东间的制衡,提高独立董事参与管理的程度,落实管理层职业化、专业化和独立运用基金资产的权利,防止大股东非法利用基金资产。
  其次,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通过落实基金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通过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监察系统控制防止基金经理侵犯投资人权益。
  第三,通过完善交易所监控功能和监督托管人履行共同受托人义务,不断完善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力争做到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最后还要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以及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指引,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以及背信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包括“老鼠仓”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统计显示,中国基金投资账户数已超过9000万个,是今年年初的3.8倍。截至9月21日,我国基金总规模为18962亿份,金额达到30228亿元,持有沪深流通市值超过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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