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盛精选:发售公告
发表日期: 2005-11-22 00:00:00 来源: 巨灵信息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20)
(二)基金类别: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七)投资范围: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八)募集对象:本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
(九)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销售机构:本基金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柜台方式发售。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11月24日起至2005年12月23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 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
1.认购方式: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本基金提供两种认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不超过1.2%;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费率不超过1.5%。
3.在华夏银行等各代销网点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4.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现场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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