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公司:旗下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5-08-31 00:00:00  来源: 巨灵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2005]138号《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本公司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现公告本公司旗下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权证投资方案。
  本公司同时承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过程中,不通过内幕信息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操纵权证价格或标的证券价格,不利用权证投资进行利益输送,不实施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投资方案相关规定与证监会最新规定不相符的,以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为准。
  一、投资比例限制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如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基金投资比例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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