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正式发布实施

发表日期: 2008-02-21 00:00:00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李侠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中国证监会今天在网站上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对基金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附发了《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有关规定》。
  准则规定,基金公司年报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年报披露内容方面,准则要求基金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主要会计数据的本年数、年初数和增减百分比,资产负债率、净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的期末数、期初数和增减百分比,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营业费用率的上期数、本期数和增减百分比等。同时应披露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披露报告期内基金销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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