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基金公司在港设分支机构 中证监正起草细则

发表日期: 2007-12-05 10:52:32  来源: 香港文汇报
  内地与香港于6月29日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四,协议使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将被允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香港证监会指出,正等内地相关法规及审批程序各细则出台,内地基金公司在港设点工作便可马上进行,香港正期待内地第一家基金公司来临。

  对于这项新安排,内地相关部门及企业都非常关注,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早于今年9月率领内地30家内地最大规模基金公司及证券商到香港了解相关情况并举行研讨会。香港证监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研讨会后多家内地基金公司都一直保持联络,进行申请在港开业的前期准备工作。

  她又认为,待内地的相关细则出台后,到香港设点的工作便能马上启动,但难以估计何时有第一家公司落户香港。港证监现已准备就绪,关键在内地法规及审批程序。据了解现时中国证监会正在起草实施细则,等待细则出台后,便会接受基金经理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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