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公司公布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6-08-18 00:00:00  来源: 上交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文件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汉兴)、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汉鼎)、汉博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基金汉博)、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限制:
1、比例限制
(1)单只基金投资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2、期限限制
(1)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2)基金汉兴、基金汉鼎、基金汉博、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3)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级别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投资限制及基金合同或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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