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调研丨兴全基金调研广州发展

2024-11-30 07:00:05 来源: 同花顺iNews 作者:AI基金

根据披露的机构调研信息,10月31日,兴全基金对上市公司广州发展600098)进行了调研。

从市场表现来看,广州发展近一周股价上涨1.68%,近一个月上涨6.05%。

基金市场数据显示,兴证全球基金成立于2003年9月30日,截至目前,其管理资产规模为6255.92亿元,管理基金数100个,旗下基金经理共33位。旗下最近一年表现最佳的基金产品为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163407),近一年收益录得14.49%。

兴证全球基金在管规模前十大产品业绩表现如下所示: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基金类型基金经理规模(亿元)年涨跌幅(%)
兴全添利宝货币000575货币型翟秀华、邓娟1895.901.78
兴全天添益货币B001821货币型王健1099.812.1
兴全货币E017269货币型谢芝兰379.04--
兴全合润混合163406混合型谢治宇236.908.64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LOF)163402混合型董理164.826.06
兴全合宜混合A163417混合型程剑、谢治宇134.856.34
兴全货币B004417货币型谢芝兰134.092.05
兴全商业模式混合(LOF)163415混合型乔迁126.3112.66
兴全天添益货币A001820货币型王健102.821.97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004919债券型田志祥、石广翔、翟秀华101.114.42

(数据来源:同花顺300033)iFinD)

附调研内容:

问:公司明年长协电量签订的情况如何?对明年电价的预测?

答:截至2024年10月底,2025年度长协电量尚未开始大规模签订。电价受发电成本、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目前合同签订还在前期阶段。

问:今年上半年来水不错,公司火电发电量情况以及全年发电预期?

答:2024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86.0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光伏发电售电量)177.87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26%和10.24%。公司2024年度财务主要预算指标:营业总收入496.0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200.09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89.57亿千瓦时,燃气供气量62.89亿立方米,煤炭销售量4,500万吨。

问:广东目前煤电、气电的容量电价机制?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广东煤气电容量电价水平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每年每千瓦100元(含税)。市场化燃气机组(非大鹏一期)执行变动成本补偿(192厘/千瓦时)基础上,实行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按照政府测算广东天然气采购价进行阶梯补偿,度电补偿在13.2~75.5厘/千瓦时。

问:公司是否会调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目标?

答:目前部分地区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后收益率有所降低,但未来电力需求仍然会继续上升,公司目前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在投资新能源项目时,一直把电力消纳和电价变化的影响作为重点考虑因素。公司目前运营的新能源项目均在电力消纳较好、电价较高地区,项目总体收益良好。未来,公司投资新的项目,仍将认真开展可行性分析及抗风险分析,坚持效益优先,择优进行投资建设。

问:LNG二期收益如何?明年效益预计?

答:今年是LNG二期电厂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年初机组仍需要进行调试。公司通过优化运营策略、利用气电协同的优势,目前项目已基本实现盈亏平衡,今年预计实现小幅盈利。如果明年气价下降,收益弹性将进一步释放。

问:能源物流业务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大,但对利润贡献较少,是否考虑进行调整?

答:能源物流业务主要为公司属下电厂提供煤炭供应保障,为煤电一体化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在保证公司电煤供应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并掌握渠道这一重要资源。目前已建立资源、运输、中转、销售一体化产业链,业务拓展至华北、华东、华中及西南地区,遍布全国18个省市,海外业务涵盖11个国家和地区。多年来,煤炭业务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和现金流,净资产收益率较高。

问:市国资委对市值管理是否有要求?

答:市国资委设置了相关考核指标,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内在价值的外在体现,近年来通过回购、股权激励、增发、提高分红比例等多种市值管理工具,以及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问:公司新建电力项目的进展情况?

答:公司投资建设的旺隆气电项目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珠江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已取得核准,将分两期建设,目前正在推进第一期工作,拟先关停2台旧机组,在原址上建设1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问:公司城燃业务下游客户结构(居民/工商业占比),顺价情况如何?

答:自2022年4月起,广州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与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每半年调整一次。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4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按4.42元/立方米执行,本次调整执行期至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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