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概况
- 基金经理
- 基金评级
- 基金费率
- 基金代码 019693
- 基金简称 信澳鑫悦智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C
- 基金类型 开放式基金
- 基金全称 信澳鑫悦智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C
- 投资类型 混合型
- 基金经理 林景艺,宋东旭,冯玺祥
- 成立日期 2023-12-22
- 成立规模 1.76亿份
- 管理费 0.80%
- 份额规模 0.14亿份(2024-09-30)
- 首次最低金额(元) 10
- 托管费 0.20%
-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认购费 0.00%
- 最高申购费 0.00%
- 最高赎回费 0.00%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指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投资理念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等权益资产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同业存单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一)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所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基于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质量、成长性与投资价值的权衡,精选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选取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构建组合。 1、对企业的定性分析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核心竞争力具备一定的竞争壁垒; (3)公司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公司治理结构良好,具有清晰的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 2、对企业的定量分析方面主要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能力分析、增长能力、营运能力以及估值分析等,估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盈利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等; (2)成长性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市销率和总市值等。 本基金将投资于业绩前景好,估值合理的标的股票,并且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跟踪,不断完善和修正对上市公司的评价。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精选香港市场具备优质成长属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五)债券投资策略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权重。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期、中期、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投资策略本基金信用债投资策略的核心是分散化及风险收益率的优化。 本基金将保持组合内各券种的分散化及券种之间的低相关性以获得正超额收益。本基金在个券选择方面采用风险收益率优化策略。本基金首先采取与股票投资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对信用债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作出综合评价,从而判断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和估值水平。本基金同时对信用市场进行跟踪分析,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信用环境等对市场利差水平的影响。本基金将根据个券的估值及在市场中的水平动态调整组合,买入低估和风险收益相对高的个券,卖出高估和风险收益相对低的个券。 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的信用债;本基金投资于A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信用债资产的50%-100%,投资于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信用债资产的0-50%,投资于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信用债资产的0-20%。信用评级主要参考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或备案的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具体资信评级机构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因资信评级机构调整评级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信用资产比例不符合上述约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该信用资产可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4、个券选择策略在个券选择方面,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六)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七)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1、时机选择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市场情绪、市场估值指标等的研究分析,判断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及选择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本基金根据对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的beta值的计算,在考虑期货合约基差、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并根据数量模型计算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beta值进行跟踪,动态调整期货合约的头寸。 3、展期策略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踪不同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价差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及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策略本基金将通过数量化模型,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投资组合及期货合约的波动性等参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四、投资限制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资产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行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6)本基金持有股指期货时,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9)、(13)、(1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现任基金经理
- 评级时间
- 上海证券评级(三年)
- 上海证券评级(五年)
- 海通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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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简介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敲掉能力驱动的业绩,对基金的综合评级基于对基金三方面能力的评价:一是风险管理与构建有效投资组合的能力, 体现为风险-回报交换的效率,由夏普比率量度;而是选证能力,即通过选择价值被低估的证券(股票与债券)而产生市场风险调整后超额收益的能力;三是择时能力,即基金根据 市场走势的判断,通过调整基金资产/行业/证券配置以增加或降低市场的敏感度进而跑赢基金基准的能力。
海通评级海通证券系列基金评级在评价方法上进行了科学的改进。由于市场上很难找到一种十全十美的评价方法,海通证券对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方法进行融合。 对于基金产品评级,海通证券采用了净值增长率、风险调整收益、持股调整收益以及契约因素。对于基金公司评级,海通证券采用净值增长率、风险调整收益、规模因素以及公司运作情况。
申购费率(前端)
- 适用金额
- 原费率
- 爱基金优惠费率
- --
- 0.00%
- 0.00%
申购费率(后端)
- 适用期限
- 原费率
- 爱基金优惠费率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
- 0.00%
运作费用
- 管理费率/年
- 托管费率/年
- 销售服务费
- 0.80%
- 0.20%
- 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