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影响有限

发表日期: 2008-09-09 10:01:53  来源: 新闻晨报
  日前,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但从第一个交易日来看,市场似乎并不领情,沪指收盘下跌2.68%。汇丰晋信基金指出,主要原因应是可交换债实际上对缓解大小非减持压力尚无法起到明显的作用。

  可交换债券是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股东设计的一种债券。大小非股东可以以持有的解禁股作为抵押,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向投资者借钱。投资者持有债券享受正常的债券票面利息,到期后可以选择是否将债券按约定的价格换取大小非手中的股票,或者直接收回本息。

  汇丰晋信认为,可交换债券的征求意见稿发出了证监会希望稳定市场的信号,但是由于从征求意见到最后实行存在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差内大小非仍有减持的冲动。考虑到该《征求意见稿》仍然没有解决新股发行产生的大小非问题,并且对于一些急需兑现获得资金的大小非来说,可交换债吸引力不大,市场仍然会通过自身价格的运行来完成对大小非压力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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