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内连换三职 基金经理闪电上位遭质疑

发表日期: 2008-09-05 09:18:24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木鱼
  基金公司投资人员的频繁流动一直为业内所诟病。近期发生的"闪电空降"基金经理事件,遭到基金持有人和行业专家的质疑。

  2008年6月28日,泰信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聘任朱志权为泰信优质生活基金基金经理,聘期2年,与现基金经理刘强共同管理该基金。2008年6月,朱志权刚从另一家基金公司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职位上辞职。从一名辞职者到基金公司新员工,再到担任基金经理,短短一个月之内,朱志权转变了三个角色,泰信基金也因此创下了中国基金业新员工担任基金经理的最快纪录。

  据悉,在2004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这就是基金管理人员"静默期"。泰信优质生活基金新任基金经理从离职到任职显然没有达到3个月。不过对上述法规,业内有两种理解:第一种是只有卸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才需要遵守投资"静默期"规定,其他人员离职后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没有"静默期"限制。另一种则是不论是基金公司的哪类人员,只要是离职不到3个月,都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第二种理解,该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了防止"闪电空降"基金经理事件的发生,业内专家建议,对新员工担任基金经理设定为期3个月左右的最低时限要求,让拟任基金经理有时间了解和融入基金公司,更好地为持有人管理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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