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以唐建案为警示 加强基金投资人员管理

发表日期: 2008-07-14 10:31:5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谢潞锦
  按照中国证监会基金部要求,上海证监局日前向上海各基金管理公司下发了《关于认真吸取唐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教训 加强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沪证监机构字[2008]266号)。

  唐建、王黎敏从事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相冲突的活动,触犯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基金行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上海证监局要求各上海基金管理公司认真对照该函内容,以唐建案为警示,切实做好本公司投资人员守法合规教育、制度修订完善和风险自查防范等加强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工作。

  此外,该通知还显示,上海证监局将对各公司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此前,中国证监会对唐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对其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期间违法买卖“新疆众和”股票案,依法作出取消唐建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实施市场禁入的决定。

  而在此前,6月12日上海证监局印发对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督促公司认真吸取唐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教训 加强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的函》(沪证监机构字[2008]242号)。该函显示,上海证监局责成公司切实做好如下工作: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原因;二、完善制度体系,有效执行落实;三、认真自查自纠,严防利益冲突;四、切实配合督察,提升管理水平。

  该函同时显示,上海证监局将对该公司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将在今年安排对该公司的全面及专项检查。

  对于监管部门针对基金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举措,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公司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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