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成长动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7-11 12:36:12 来源: 同花顺网
基金代码:620002 基金简称:金元比联成长动力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
重要提示
1、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810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自2008年7月16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同及其它方面的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累计金额计算。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柜台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柜台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实行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0%。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发售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作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力争通过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有效合理配置规避系统风险、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因本基金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险:一、投资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二、本基金使用"股票盈利增长分析指标评价体系"和"ROIC模型"进行选股,使用的指标、分值、计算方法的选取不当会影响组合中股票构成与投资业绩;三、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业绩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在本基金的选股方法中,使用了预测性的指标,包括当年的净利润增长率、预期中长期净利润增长率、预期中长期每股收益增长率、预期市盈率等,如果研究不深入、业绩预测不准确会增加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620002,基金简称:金元比联成长动力基金)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八)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农业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登录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夏银行在以下27个城市的270多个指定网点接受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华夏银行网址:www.hxb.com.cn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上海银行以下4个城市的21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南京。
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cn。
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深圳平安银行在46个指定的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
深圳商业银行网址:www.18ebank.com。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金元证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投资者可以拨打咨询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申银万国证券以下44个城市的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ywg.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网站:www.csc10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兴业证券以下18个城市的2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27个主要城市的6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招商证券的网站:www.newone.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国泰君安证券的网站:www.gtja.com。
13、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联合证券以下19个城市的38家证券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8年7月16日起至2008年8月29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若本基金具备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以净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 1.0%
100万≤M<500万 0.8%
500万≤M<1,000万 0.4%
M≥1,000万每笔 1,0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0%)=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4,950.50=49.50元,
认购份额=(4,950.50+2)/1.00=4,952.50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2.50份基金份额。
(十一)认购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累计金额计算。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柜台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柜台直销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直销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最低认购的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行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8924360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7、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申购)申请表。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③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至15:00为业务正常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15:00至16:30为业务预受理时间,各类交易于次日处理(节假日除外)。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②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③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平安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办理开户手续:
网点办理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平安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
③填妥《深圳平安银行基金及各类各类理财产品账户类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深圳平安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网上办理:
①已办理深圳市商业银行网上高级客户登陆深圳市商业银行网上银行。
②客户进入"个人网上银行"(签约用户登陆)->"网上基金"->"账户交易"->"TA账户开户"->"委托交易"->"认购"。
③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6: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直销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含认购费)。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00。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行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8924360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市商业银行的对公 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社团法人证明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③本行资金账号及预留印鉴卡、印鉴。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深圳市商业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2892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或4006660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电话:010-85108228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吴双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99(全国)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网址:www.jykb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95599.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址:www.18ebank.com
(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联系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62/9126
网址:www.xyzq.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童婕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人代表:沈钰文
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联系人:徐艳、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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