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四大隐患亟待治理
发表日期: 2008-05-28 00:00:00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叶再林 ,廖永忠
■叶再林 廖永忠
短短10年,我国基金业取得了堪与西方百年相媲美的成就,为我国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和让亿万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发展速度太快,许多制度、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留下的不少隐患,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基金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隐患一:风险事故大又多
尽管监管层反复警示基金业要加强风险防范,基金自己也建立了不少风控制度,但现实却是风险失控事件一件又一件发生,不仅风险性质花样翻新,而且发生风险事件的基金有增多、损失有增大的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例如,上电转债事件基金经理说是“忘记了”,伟星增发事件说是“不小心”,如今又爆出了深发SFC2权证事件,基金经理却振振有词地说“打算长期持有”,笔者真不敢相信这些话出自基金经理之口。532.91万份权证成本13251万元,至5月23日收盘账面亏损已达8748万元,是上电转债事件5只基金合计损失的3.98倍。要不要像上电转债事件那样向持有人赔偿?该基金的风险准备金够赔吗?
比深发权证更严重的是“宏达门”。68只基金恶炒题材,丝毫不顾忌流动性风险和题材的不确定性,扎堆宏达股份共同持有1.3693亿股,按2007年9月27日停牌前收盘80.2元每股计算,持股市值达109.82亿元,撇开地震,按震前2008年5月9日收盘价计算,市值损失已达57.89亿元。更不能容忍的是基金经理们也像“深发权证门”的基金经理一样,不去深刻检讨自己的失误,却推诿归咎于停牌。这种态度怎么能让人们相信基金们能真心接受教训,切切实实地把风控工作搞好呢?相反,这只能让人们对基金经理的能力和道德产生双重质疑。
看来,监管层有必要进一步大大加强对基金风控的监控力度,基金公司更有必要将风控视为自己的生命线,将风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和严密化,对于发生严重风险事故的责任者,应当给予必要的惩处。此外,笔者建议,在各类基金评奖中都要把风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实行重大风险事故一票否决,以避免今后再出现某基金一方面发生了重大风险事故,一方面却又获得某某奖的怪事。
隐患二:频频失信令人忧
这个问题一直是广大基民的心头大患。现在,证监会开出了对老鼠仓的严厉罚单,如同阴霾的天空中露出一抹阳光让人看到了希望。但是,人们认为查处唐建们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不难,而要查处多只基金联手进行复杂的违法违规就难了,对隐蔽的群体性违法违规进行查处更是难上加难了。例如,中国平安天量增发是今年股市暴跌的导火索,受到市场的广泛谴责。然而,在中国平安的股东大会上,只有大成、长盛和诺安三家基金公司的8只基金对其A股增发方案投了反对票,其余32家基金公司的76只基金都投了赞成票。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不同基金基于对方案的不同价值判断,而做出的不同选择,与“利益”无关。但事实是这种泾渭分明的投票与“利益”密切相关。虽然开放式基金不披露十大持有人,但封闭式基金披露的信息透露了投票背后的秘密。投赞成票的6只封闭式基金都被中国平安持有几千万份,而投反对票的3只封转开基金在转开前十大持有人中都没有中国平安。可见,有无“关联利益”是决定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的关键因素。正是几十只基金集体见利忘义才制造了这起基金十年来最大的背信事件。
平安拜票本质上是要求基金违背广大中小基民的意志、损害中小基民的利益来为其增发“提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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