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私募股权基金自律组织

发表日期: 2008-01-21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张达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日前在“2008中国国际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上建议,要尽快建立起私募股权基金(PE)行业的自律组织。他透露,今年在私募股权基金的行业自律和工商注册方面可能会有所规范。
  曹文炼指出,去年国内的PE募资规模虽高达3700亿美元,但相对几十万亿的金融产品市场,PE市场还很小,而且过去对PE的监管规则也没有建立,另外,还存在有限合伙制直接注册基金是否需要规范等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起PE行业的自律组织。“今年,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自律方面和工商注册方面可能会有所规范。”他说。
  对于现在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否适合做有限合伙人,曹文炼认为,从国外看,主要是大金融机构、退休基金、养老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在做有限合伙人,而民营资本只适合做风险投资和PE的天使资本。
  对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是否适合做普通合伙人的问题,他表示,证监会和保监会正在讨论。下一步,如果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做普通合伙人的话,首先要成立一个独立的PE管理公司;第二不能仅仅管自己的钱,自己的钱放进去不能超过20%-30%,大部分的钱还要从市场募集。
  曹文炼还指出,现在的商业银行体系已经存在长期贷款比重越来越高而存款越来越短期化的期限错配问题。他建议,商业银行在从紧的货币政策下,发展投资型的商业银行负债工具,尤其是发展中长期的金融债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市场流动性过剩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商业银行的期限错配问题。
  此外,对于现在存在争论的外资能否做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的问题,曹文炼表示,现在国际资本顺差已经过大,外资通过做有限合伙人的方式是不允许的。他认为,如果是真正在国际知名且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一般合伙人的外资PE机构,将来如果有关部门达成了共识,在新的一年里,不排除允许其发起人民币基金在境内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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