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犯错谁来买单?

发表日期: 2007-10-13 00: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范辉
  昨天,泰达荷银基金公司新闻发言人对记者表示,上电转债“乌龙”事件发生后,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加强了前后台的双向复核功能,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相关基金公司也就此事件纷纷发表声明,表示已经采取措施,不让基金持有者遭受损失。
  8月14日,上电转债结束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赎回价格103.2元,当日转债收盘价226.58元。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报,泰达荷银、南方基金和华安基金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在8月中旬因未能及时转股或卖出所持有的上电转债,被上市公司强制赎回,直接造成2200万元损失。一石激起千层浪,基民更是议论纷纷,对专业的投资机构也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表示惊讶。同时,基民很担心,基金公司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会由基民来买单吗?
  据悉,对于操作失误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基金公司通过用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予以了弥补。南方和泰达荷银表示,为确保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公司已于上电转债赎回日当日(8月15日)以风险准备金弥补了全部损失,上述方案对基金净值没有造成实际影响。
  基金公司“自摆乌龙”,虽然没有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但又一次给基金公司敲响了警钟。随着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了。在中国基金业快速膨胀的过程中,风险防控等软性要求更加需要得到重视。
  名词解释
  风险准备金
  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必须设立风险准备金。基金公司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这笔钱主要用于应对赔偿事件,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
  对于这笔资金的总数,只有当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为止,一旦因为使用而使资金低于这一比例,则继续计提,直至满足标准。如果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损失,证监会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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