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指出完善规制 加快企业年金发展

发表日期: 2007-10-08 16:47:42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秦炜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日前出席在京举行的"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并为研讨会致词。
  刘永富指出,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十几年来,经过不断的改革探索,制度基本确立,政策法规逐步配套,参加人数不断增加,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到2006年底,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已达900多亿元。尤其是自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以来,企业年金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效益显著。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和企业效益的普遍提高,企业和职工建立年金的积极性很高,资本市场也看好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企业年金健康发展具备很好的条件。我们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政府部门、企业和职工、资本市场等多个方面多方努力,建立共同推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年金新的发展。
  加快建立实施年金信披制度刘永富指出,实践证明,我国企业年金实行缴费确定型的制度模式,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的投资办法,符合中国国情,顺应国际趋势,是正确的选择。今后,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政府不仅要制定企业年金优惠政策,认定基金管理机构,审核企业年金方案,更重要的是加强基金的管理监督。
  刘永富认为,当前加强年金监管比较迫切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尽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来说,要按照政策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注意选择优秀的管理机构,定期向职工通报年金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来说,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事,规范运作,定期披露企业年金业务、资产状况、投资收益等信息,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企业年金的规模、参加人数、机构管理运作情况,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情况进行披露,使企业年金成为阳光工程,基金成为阳光基金。
  培育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刘永富指出,2005年,劳动保障部经过严格评选程序,认定了37家基金管理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化投资实践,总体情况是好的。针对各方面反映,有些机构数量较少,企业选择的余地不大;有的机构管理资格单一,运行成本较高等情况,刘永富提出,要适时增加一些新的机构,并对原有机构资格进行调整,以减少营销和管理成本,形成规模效益。当然,管理机构数量的多少,要取决于企业年金发展的状况。多了,有些机构可能就没有业务;少了,又不能形成必要的竞争,这个问题还要具体研究。总的方向是,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年金管理运营工作,发挥他们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人才的优势,形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专业特色,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的管理运作机构。
  提升企业年金法律层次刘永富指出,企业年金制度的运行涵盖社保、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不同行业,投资范围涉及债券、基金、股票、保险等多种金融产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进行规范。目前,虽然有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但都属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低,效力不强。同时,虽然许多地方明确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但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定。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将部门规章和政策上升为国家法规,促进企业年金长期稳定发展。(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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