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交银施罗德货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7-06-15 10:48:00 来源: 中财网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有关内容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7年6月21日实施前端代码和后端代码的合并,并于2007年6月22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A、B分级收费方式,按单个基金帐户(指所有销售机构下的同一基金账户,下同)内保留的基金份额是否达到或超过500万份将其分设为A级或B级基金份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费率。本基金分级后,除A、B两级基金份额收益率不同外,各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其他权益平等。为此,本公司就《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改内容取得了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增加了“基金份额等级”、 “基金份额的升级”、“基金份额的降级”的定义,修改了“销售服务费用”的定义,将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更改为“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
“基金份额等级: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所设定的不同等级。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等级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费率,并分别公布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帐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帐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第六部分 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增加了关于“十七、基金份额的分级”和“十八、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十七、基金份额的分级
1、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设定不同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费率,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和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但本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不得超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最高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分级标准和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应在变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八、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帐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
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帐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持有的某级基金份额满足升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日按照新的基金份额等级享有基金收益。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转换出和转托管等交易申请将被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从T+1日起,投资者可以正常提交上述交易申请。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制定。”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对销售服务费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但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不超过0.25%。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和分配:在 “四、基金收益公告”中明确 “本基金每一工作日公告截止前一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在“(四)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中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截止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 释义:增加了“基金份额等级”、 “基金份额的升级”、“基金份额的降级”的定义(同基金合同的修改),修改了“销售服务费用”的定义,将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更改为“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
第八部分(增加) 基金份额的分级:基金份额分级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07年6月22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等级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自2007年6月22日起,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享受A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份额分级标准以及各级基金份额适用的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分级标准和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在“(七)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中删除了关于前、后端基金代码的说明。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增加了关于“(十六)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的有关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十六)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并于升级当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可于升级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对升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赎回、转换出及转托管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为500万份(包含500万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并于降级当日起享受A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可于降级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对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赎回、转换出及转托管申请。
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转换出和转托管等交易申请将被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从T+1日起,投资者可以正常提交上述交易申请。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制定。”
第十部分 基金的转换:将“(九)转换业务规则”中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修改为“本基金的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既可以和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也可以和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相同的转换费率规定。”,并将涉及不同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的其他内容做相应修改。
第十五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在 “(四)基金收益公告”中明确 “本基金每一工作日公告截止前一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对销售服务费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在基金运作信息披露中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截止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级基金份额的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修改后的《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