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更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发表日期: 2007-06-08 00:00:00  来源: 中国信息报  作者: 岳瑞芳,邹兰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在当前的资本市场条件下,我国应该更多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培育优质的上市公司资源。
  在参加由天津市政府、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吴晓灵说,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存在两大“软肋”,一是公司债发展滞后,企业难以自主地优化债务和股本结构;二是私募股权市场发展滞后,难以培育优质的上市公司资源。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应该更多地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培育更多更优质的上市公司。
  吴晓灵认为,在公司从出生到公开上市之前,场外市场和私募股权市场是这个过程当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融资方式。
  吴晓灵指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部分,主要投资于成熟技术和成熟企业股权的“产业基金”是企业收购兼并的重要资金来源和推动力,是优化现有企业生产要素组合的主要推动力。
  据悉,按照《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公司的股本总额不能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二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要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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