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瞄上内地客户

发表日期: 2007-05-24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吴清桦
  证券时报记者 吴清桦
  私募基金与内地信托公司合作方案有两种:一是私募基金已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仅借助信托的平台合法化,信托公司收益来自管理费;二是私募不仅借助信托的平台实现合法化,还通过信托募集资金,在投资运作方面,私募有更大的话语权,最终利润私募和信托分成。
  本报讯 近期不少私募基金已盯上了内地客户,并积极联姻内地信托公司,欲借道信托实现私募基金规范化、阳光化管理。近日,多家内地信托公司表示,有来自深圳等地区的私募基金曾专门走访,希望能够与信托公司携手推出投资股市的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一信托计划。
  在当前股市如火如荼,成千上万的股民蜂拥入市之际,国内私募基金的队伍和规模也在不断增长。但是,客户与私募基金之间的相互信任、如何扩大私募基金的募资渠道等问题,也困扰着不少私募基金。据深圳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介绍,从私募基金的角度看,跟信托公司合作后,私募基金负责人只负责操盘,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处理许多与操盘无关的杂务,即使跟客户有了纠纷也都由信托来处理,使工作的复杂度大大降低。
  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已有相当规模,并获业内认可的有深国投、平安信托以及华宝信托等信托公司。为什么没有选择这类在与私募合作方面更有经验的信托公司?对此,有私募基金认为,若仅仅是借道信托谋求合法化,则选择与小的或大的信托公司合作就无所谓了;若是希望通过信托渠道募集资金,比起深圳等沿海地区的客户市场,则内地的尚未开发的客户市场更为广阔。
  “确实有几家私募基金来拜访过,主要是为了寻求合作。”内地一家信托公司投资经理表示。据了解,合作大概有两种方案:一是私募基金已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仅借助信托的平台合法化,信托公司收益来自管理费。这种方案一般采取单一委托的形式;二是私募不仅借助信托的平台实现合法化,还通过信托募集资金,在投资运作方面,私募有更大的话语权,最终利润私募和信托分成。这种方案更倾向于采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
  不过,对于与私募基金联合推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内部产生分歧。一家信托公司经理介绍,信托公司内部分为谨慎派和乐观派。谨慎派观点认为,在公司对要求合作的私募基金还不太了解的前提下,合作可能存在风险。此外,当前股市风险越来越大,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不容乐观;而乐观派则认为,目前已经有不少私募与信托的合作运行良好,这种合作也为信托公司拓展了一种新的盈利渠道。尤其是在当前信托业新规实施不久的背景下,多数信托公司都在苦苦寻找新的盈利模式。根据新规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门槛大大提高,这对于内地信托公司的影响远大于对沿海地区信托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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