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普润:收益分配公告

发表日期: 2006-11-20 13:42:01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普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议定了普润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普润
基金代码:500019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0月31日,基金普润份额净值为1.5920元,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为124,844,784.42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11月23日
除息日: 2006年11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11月29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6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润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公司将于2006年11月23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06年11月2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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