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基金成立消息渐增多 “一参一控”格局待变

发表日期: 2006-11-20 13:16:13  来源: 良茂期货  作者: 翁嘉鸣
近来,关于第二批银行系基金成立的消息逐渐增多,其中浦发银行筹建基金公司极为引人注目。因浦发行第一大股东上海国投分别已经控股和参股了上投摩根和华安基金,而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真正决定浦银基金是否触及“一参一控”的关键在于上海国际集团是否实际控制浦发银行,根据浦发银行2005年报明白无误地披露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
  如果浦发银行以发起方式组建基金事宜最终被搁置,而其进入资产管理业目标强烈,就只有将目标放到收购大股东拥有的华安和上投摩根。虽然这是一条理论上完全可行的方法,但事实上其涉及的利益平衡因素也比较多,并不能一蹴而就。中信集团正在对中信和华夏两基金公司正进行整合,其对基金业总投资超过4亿元,是中国基金业近170个法人股东中投资最大的一家。

  “一参一控”的初衷是管理层希望股东方专心搞好一家公司。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行业大整合,中国金融业的环境已与过去相当不同。一些金融机构和金控集团实力明显增强,已具备管理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实力,一定程度削弱了“一参一控”原则的初衷。

  事实上,随着证券基金业近几年的剧变,金融业并购加剧以及一些金融集团为主动拓展业务的主观需要,客观使得其早已具备“突破”法律对基金公司股权股东规定的土壤。综合来看可以分两大类情况:一、金融机构已经具备相当资本实力和政府背景支持,完全具备经营多家基金公司的实力;下属具有证券、信托系基金,为发展中间业务,而进军资产管理业务,完善金融业务版图,如中信集团控股中信、参股信诚,现在又通过中信证券将华夏基金纳入版图。二、已参股和控股基金公司的金融机构,为拓展行业市场份额,再次控股先期已入股基金的金融机构。如华泰证券已有南方基金和友邦华泰两公司,年中则控股了拥有融通基金股份的联合证券。

  金融业并购将使“1+1”规则和未来进一步收紧的规范限制将频频遭遇挑战,而原来拥有两家基金公司股权的股东将迫于规定而不得不出让股权,或者进行两基金公司合并。

  笔者认为不如顺应行业形势,做出有利于基金业发展的调整,改变仅以数量标准提高国内公司参股基金公司质量的思路,代之以根据参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净资本等财务量化指标分级监管,允许具有实力的股东设立和参股两个以上公司,而不具备实力的则加以限制,或可效法期货业“按注册资本决定营业部数量”的原则。这将有助于基金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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