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股东遭托管 巨田基金股权猜想

发表日期: 2006-10-24 13:23:1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翁嘉鸣
如招商、巨田两基金合并,将可解决“招商系”参股基金“违规”局面

  巨田基金第一大股东巨田证券13日突然被招商证券托管,这也是近1年内基金业第三家主要股东(即持股基金公司股份超过25%的股东)被托管的局面,此前的两家分别为金信信托(持有博时48%股份)和河北证券(持融通基金40%股份)。

  巨田证券持有巨田基金35%股份,与中信国安(000839.SZ)并列第一大股东。半年报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巨田基金账面净值为7940万元,旗下管理着二只行业基金和一只货币基金,目前管理资产净值近17亿元,上半年管理费收入580.58万元。

  近年来,巨田基金的经营状况明显改善:2004年亏损达1471万,2005年和2006年6月的亏损分别大幅减少到589万和127万。能在收入同比减少情况下降低亏损实属不易,这表明巨田基金已找到了“失血”的症结。

  入主障碍  

  证监会的法规已经为招商证券入主巨田基金增设了不少障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办法》(下称《办法》)第11条所规定的“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目前,招商证券在招商基金新安排的股权结构中持有30%,并持有博时基金25%的股份。而巨田基金第四大股东深圳招融投资控股是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同时又是招商证券第一大股东。招商局集团则透过招融投资控股、招商局轮船等子公司持有招商证券35.97%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

  从法律关系看,“招商局系”实际已参股3家基金公司,早已“触线”。如果招商证券入主巨田基金,则又将违反《办法》第10条“基金公司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招商局系”要做的不是继续染指基金公司,而是退出一家。

  合并优势  

  可能性则寄希望于基金公司间合并的已有先例,即“中信—华夏模式”。

  就合并而言,中信系和招商系有几点相似之处:第一,合并解决了两公司参股基金公司的违规问题。对招商和巨田能合并,将彻底解决“招商系”持有3家基金公司的尴尬“触线”局面。

  第二,中信集团和招商局集团实力雄厚,旗下证券公司属于业内佼佼者,均在合力打造金融控股集团,招商对巨田基金“先控股,后合并”在资金实力上,不存在问题。

  第三,与中信和华夏基金两公司同在北京一样,招商和巨田基金也同在深圳,具有地域和人员往来便利性。

  第四,根据招商基金新的第一大股东招商银行披露,“招商系”并非招商银行(600036.SH)实际控制人,但合并将增大招商证券在合并公司后的股份比例,巩固“招商局系”在基金公司中的话语权。

  而在基金产品类型方面,除货币基金外,两公司并无重合,巨田以行业基金为特色,这点为招商基金所缺乏,构成一定互补。

  新股东三种可能  

  根据相关法规,巨田的新股东必须是可以主导该公司发展方向的金融背景企业。

  目前看来,成为巨田新股东只有三种可能。第一,如上所述,引入招商证券,招融退出,随后与招商可以主导的基金公司合并,同时解决参股违规问题。但合并也涉及到众多股东,特别是理顺包括外方股东在内的利益关系,协调两家公司的关系。

  第二,国内其他金融企业接盘,或银行、或信托和券商。

  第三,引入外方。由于中信国安实业身份限制,很可能诞生内地第三家外方相对控股的基金公司。据悉,目前不少外资继续在寻机购买基金股权,巨田目前的股权结构非常适合外资控股,颇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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