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盘精选基金修改大盘股范畴

发表日期: 2006-11-16 09:55:49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杨磊
华夏大盘精选基金今日公告称,将以通讯方式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明确大盘股定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把大盘股的定义从不低于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的最低市值规模,修改为总市值不低于15亿元,以解决基金投资范围迅速缩小的困境。
  根据该基金原基金合同中的规定,基金股票资产的80%以上投资于大型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其中,大型上市公司是指市值不低于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成分股最低市值规模的公司。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大盘股投资比例低于上述规定的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然而,2006年恢复新股发行以来,随着中国银行等一批大盘股的上市,国内证券市场个股市值差异迅速拉大,新华富时A200指数成份股的最小总市值也突然由6月底的15.46亿元上升到7月底的24.36亿元。因此,符合原大盘股定义股票数量也从今年6月底的613只迅速缩减为7月底的365只,短短一个月就有4成股票因外部因素影响而变成了投资受限股,为基金投资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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