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管理法规呼之欲出

发表日期: 2006-09-02 00:00:0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昨日刊文表示,国家有关产业基金管理法规即将出台,将为众多产业基金的顺利运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产业投资基金被做出了明确定义。它是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产业投资。
  这意味着产业投资基金将是一种“公司型基金”,与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契约型基金”有很大不同。
  发改委文章说,当前经国家批准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刚刚开始,范围规模都不大,可以说是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尚未对产业投资基金有相关立法,在实际运作中,但已有一些投资机构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采取迂回的方法,谨慎地推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
  专家表示,原来通称为风险投资的创业投资也是产业投资的一个范畴。
  产业投资基金给一个初创企业注入资本,或者注资一个已具有规模但需要优化重组的企业,取得其一部份股权,目的是为帮助企业成长,令股权增值,然后卖出股权获利。这就要求大环境允许投资者能方便地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机退出。由于无法可依,导致产业投资基金辅佐下的优质企业纷纷跑到境外上市。
  专家指出,该法规正式出台后,创投业,以及新能源、房地产行业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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