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泰海通济南能源供热R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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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
7.7760元
累计分红:
0.3842元
最新规模:
--亿元
涨跌幅:
0.04%
投资类型:
份额规模:
2.00 亿份
管 理 人: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评级:
暂无评级

基金概况

基金代码 508087 基金简称 济南能源
基金类型 封闭式基金 基金全称 国泰海通济南能源供热REIT
投资类型 -- 基金经理 胡家伟,张泓雨,冯晓昀
成立日期 2025-01-13 成立规模 2.00亿份
管理费 0.20% 份额规模 2.00亿份(2025-09-30)
首次最低金额(元) -- 托管费 0.01%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认购费 0.60% 最高申购费 --%
最高赎回费 --% 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将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对项目公司的权益性或债性投资。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及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对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要投资于以优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将优先投资于以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优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基金的其余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优质市政类型的基础设施资产,通过积极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及基础设施项目价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对稳定的回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初始投资策略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首次发售募集资金在扣除基金层面预留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以最终获取最初由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资产支持证券将根据需要追加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或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如涉及)的权益性或债性投资。   前述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概况、基础设施项目情况、交易结构情况、现金流测算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信息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2、扩募收购策略   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寻求并购优质市政类型的基础设施资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基金扩募资金投资于新的资产支持证券或继续认购原有资产支持证券扩募后份额的方式实现资产收购,以扩大本基金的基础资产规模、分散化基础资产的经营风险、提高基金的资产投资和运营收益。   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   自2052年4月1日(含该日,简称“处置启动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判断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聘请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简称“处置标的”,含标的股权、专项计划对项目公司享有的股东借款债权、长输管网资产)到期后的残余价值进行评估,以对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制定并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首先,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的供热行业格局、市场份额、企业综合实力等因素,在保障供热基础公共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资产对价、交割速度、付款方案等多个因素后,选择最佳对手方进行交易处置,尽可能地降低到期处置对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或损失;其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济南热力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权利优先以等同于经评估的资产组残值的价格受让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最后,如未找到合适交易对手方,济南热力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有义务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以等同于处置标的期末净残值的价格受让对应基础设施项目资产。   自处置启动日起的6个月为处置期,在处置期内,济南热力集团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应协助基金管理人处理项目公司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协助催收应收款项等,解除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上设置的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约束,以及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合称“处置前置事项”),处置期内收到的处置启动日前的应收款项归属于专项计划;处置期内因运营基础设施资产产生的应收款项归属于专项计划;自处置完成日起,处置标的权属归属处置受让主体所有,处置受让主体承担处置完成日后基础设施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在完成处置前置事项之日或处置期届满之日(孰早)前,济南热力集团应继续负责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如济南热力集团不再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由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自行负责运营管理或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聘请新的运营管理机构,因此产生的费用经结算后由济南热力集团负责承担。   济南热力集团未在处置期届满之日前完成处置前置事项的,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济南热力集团负责清偿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任何债务,完全解除与本项目相关的抵押、质押、留置及其他权利限制、权利负担,并将获得的回款进行清算分配。   4、融资策略   在基金存续期内,在控制基金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综合使用各种杠杆工具,力争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收益。基金提高杠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做正回购、采用杠杆收购的方式收购资产、向银行申请贷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   本基金将确保杠杆比例、融资条件、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运营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积极主动运营管理所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充分借助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经验,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采暖费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并通过主动管理提升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市场价值。   (二)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专项计划以外的剩余资产,应当投资于利率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不影响基金当期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相对确定的目标收益。本基金将对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持有期收益进行比较,确定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容量,确定配置比例。本基金将对整体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资产投资组合久期做严格管理和匹配,完全配合基金合同期限内的允许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收益宝 9-15倍活期存款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基本资料

基金文件

投资组合

规模份额

财务数据

销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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