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财产变“办公经费”,前海方舟资管收警示函利空

2026-09-18 23:34:40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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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使用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垫付公司日常办公运营费用,并且设立初期未实行托管,而实施托管后,部分基金财产未严格执行托管安排,被新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前海方舟资产成立于2015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亿元,核心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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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根据新疆证监局发布的决定,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方舟资管”)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前海方舟资管因使用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基金财产垫付相关费用供公司日常办公运营所需,并且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初期未实行托管,而实施托管后,部分基金财产未严格执行托管安排。

监管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监管局指出,陈文正作为公司总经理、靳海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方舟资产,成立于2015年11月12日,是一家商业化母基金管理机构。公司注册地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亿元。核心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编辑吴怡漪责编朱峰校审方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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