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508026 | 基金简称 | 电建清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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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封闭式基金 | 基金全称 | 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REIT |
投资类型 | -- | 基金经理 | 乔良,曹昶,李国庆 |
成立日期 | 2024-03-15 | 成立规模 | 4.00亿份 |
管理费 | 0.20% | 份额规模 | --亿份() |
首次最低金额(元) | -- | 托管费 | 0.01%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认购费 | 0.40% | 最高申购费 | --% |
最高赎回费 | --% | 业绩比较基准 | 无 |
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长期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价值,争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期增值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AAA级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设施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因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调整。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主要采用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两种投资策略,争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和可持续、长期增值回报。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1.初始投资策略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的100%股权,以最终获取最初由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资产支持证券将根据需要追加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或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如涉及)的权益性或债性投资。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概况、基础设施项目情况、交易结构情况、现金流测算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信息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三、第十四、第十六部分及招募说明书附件。 2.扩募收购策略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寻求并购符合本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资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基金扩募资金投资于新的资产支持证券,以扩大本基金的基础资产规模、分散化基础资产的经营风险、提高基金的资产投资和运营收益。 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秉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制定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寻求综合实力强、报价高的交易对手方,在平衡资产对价、交割速度、付款方案等多个因素后,将资产择机出售。 在五一桥水电站经营期届满(即2058年10月31日)当日及以后,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优先无偿受让五一桥水电站所属大坝、水库及附属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引水工程、挡水工程等),其余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水轮机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由基金管理人提请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策是否由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无偿受让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若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放弃优先无偿受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处置,处置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 为避免异议,如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或其指定受让方无偿受让五一桥水电站项目,五一桥水电站项目在其决定无偿受让之前产生的运营收入等收入的,由此产生的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在此之后五一桥水电站项目产生的运营收入等收入由受让方享有。 4.融资策略在基金存续期内,在控制基金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综合使用各种杠杆工具,力争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收益。基金提高杠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做正回购、采用杠杆收购的方式收购资产、向银行申请贷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 本基金将确保杠杆比例、融资条件、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规定。 5.运营策略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基础设施项目行业周期等因素来判断基础设施项目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 同时,基金管理人将主动管理,并聘请在同一类型行业运营和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机构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出现运营管理机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基金造成重大损失等运营管理机构法定解任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更换运营管理机构,无须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委托运营管理机构采取积极措施以提升其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需要参与所投资项目的运营并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行使对基础设施项目所享有的权利),并与运营管理机构签订相应的运营管理协议,力争获取稳定的运营收益。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排名 | 基金名称 | 三月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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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排名 | 基金名称 | 三月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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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ETF(QDII) | 53.24% |
2 | 嘉实原油 | 30.75% |
3 |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 | 21.80% |
4 | 嘉实中证半导体指数增强发起式A | 17.98% |
5 | 嘉实中证半导体指数增强发起式C | 17.94% |
6 | 嘉实恒生科技ETF(QDII) | 12.34% |
7 | 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 | 1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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