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4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监管信息显示,龙泉云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实控人康云龙同时收到警示函。
经查,龙泉云锋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由非公司人员参与资金募集和客户管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基金清算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报送的部分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与其他关联公司存在人员混同、未妥善保存个别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等行为。
康云龙作为龙泉云锋的实际控制人、时任副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龙泉云锋、康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