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珊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完善迷你基金管理要求,是此次修订的重要看点之一。
公募基金行业在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产品规模分化日益凸显。万得数据显示,截至10月13日,规模不足5000万元的产品共计2040只(仅统计主份额),占公募基金总数的13.82%。从结构看,这些规模偏小的迷你基金中,既有业绩扎实、具备长期配置价值的小众产品,却因为规模指标面临清盘压力;也有部分业绩表现欠佳的产品,倾向于维持规模以延缓清盘,这就可能逐渐偏离资产管理本源,并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此次修订回应行业关切,对迷你基金管理规则作出系统性优化,核心导向清晰:不再单纯以规模为标尺,把评价重心转向投资业绩与受托管理能力,推动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行业生态,促进公募基金行业产品供给体系更趋健康。
这一制度优化,既是对存量风险的主动化解,也是对行业价值取向的明确引导,具体落点在退出机制、主体责任、治理效能三个层面上。
一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优质迷你基金留足合理存续空间。此次修订取消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未达2亿元规模“一刀切”的清盘红线;对连续60个工作日触及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可免于召开持有人大会。规模不再是决定产品存续的唯一标尺,业绩扎实、具备长期配置价值的小规模产品获得存续培育空间,持续低效、难以正常运营的基金则被有序出清。由此,产品“有进有出”的动态生态加快形成,有利于公募基金行业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二是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推动运营成本与受托能力相挂钩。松绑规模约束,不等于放松监管,而是转换约束抓手。管理人若选择继续运作迷你基金,应承担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使存续决策与管理人利益、信心直接挂钩。只有真正认可产品长期投资价值,管理人才愿意承担基金运作固定费用;若业绩持续走弱,管理人也会权衡成本、主动清盘。此次修订把“去留选择权”和“成本责任”一并交还给管理人,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减少对规模扩张的单一依赖,促使管理人审慎看待投资业绩、精进组合管理,把资源聚焦投研主业。
三是提升治理效能,推动运行效率与投资者保护相兼顾。此次修订优化持有人大会机制,适度限缩必须召开的情形,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减少不必要议事流程,降低运作成本,让管理人将更多精力投向投资管理,更好支持存量产品适应法规变化和市场发展。同时,以公告告知、预留退出期等安排保障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守住投资者保护底线。治理流程减负,不等于责任做减法,而是引导公募基金行业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坚守代客理财初心。
迷你基金管理制度之变,表面是存续规则的优化,深层是行业价值标尺的校准。以业绩定去留,以责任强担当,以保护守底线,公募基金行业才能在优胜劣汰中提升供给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守护亿万名投资者的“钱袋子”,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