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璐
时隔12年,公募基金运作层面的制度框架迎来系统性重塑。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覆盖基金分类、产品注册、申购赎回、投资限制、收益分配、持有人大会、监管等全链条。
此次制度修订坚持宽严相济,既在放活产品上“做减法”,也在管住行为上“做加法”。“一减一加”清晰传递出改革导向,推动公募基金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加快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型,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助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做减法”的核心逻辑在于减少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监管约束。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让产品在市场低迷时也能成立,既增强了行业的逆周期(883436)布局能力,也将减少“帮忙资金”保成立乱象,让产品发行决策回归投资价值本身。
同时,此次修订还放宽投资运作限制,适度豁免完全被动复制型指数基金的举牌(885587)、短线交易、减持等限制,放松增强型及抽样复制指数基金交易限制,删除发起式基金满3年规模不足2亿元强制清盘规定,允许FOF(基金中基金)投资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支持“固收+”(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导的投资策略)产品通过股票ETF增值。此外,适度限缩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形,降低基金运作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如果说“做减法”是为了释放行业发展活力,那么“做加法”则是为了筑牢行业发展底线。此次修订直指赌押赛道、风格漂移等行业顽疾,在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投资运作等领域收紧约束;明确逆周期(883436)布局要求,纠正高位发行等行业惯性;督促建立迷你基金强制退出机制等。同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夯实行业合规运营根基。
目前,公募基金规模已接近40万亿元,成为投资者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重要渠道。不过,行业仍存在“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等问题,“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痛点有待破解。为解决这些问题,证监会推出系列改革举措:2023年启动费率改革,改革完成后每年可为投资者让利约500亿元;2025年5月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此后,新模式浮动费率基金稳步扩容,业绩比较基准改革全面铺开,长周期(883436)考核机制落地,这些举措持续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此次公募基金运作层面的改革一脉相承,是行业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又一关键落子,具有多重意义。
对投资者而言,此次修订直击行业痛点,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过去,行业普遍存在市场高位产品密集发行现象,投资者追涨买入后长期被套;部分基金“挂羊头卖狗肉”,迷你基金长期“僵而不死”,投资者利益被隐性消耗。本次修订通过制度约束遏制基金高位发行、严控风格漂移,推动迷你基金有序出清;同时压实管理人履职责任,杜绝诱导短期申赎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投资者回报正成为衡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标尺。
对行业而言,此次修订引导机构精耕细作,提升产品、服务的深度,更加全面有效对接市场需求。权益类基金门槛降低后,公募基金逆周期(883436)布局能力增强,中小基金公司也可以差异化布局细分赛道产品。同时,投资运作限制放宽后,基金资产配置效率有望提升,更好为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偏好、收益目标相适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具备扎实投研能力、能够为投资者创造持续回报的基金公司,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资本市场而言,“长钱长投”的通道有望进一步拓宽,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入市。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交易频率低,追求长期稳健回报,公募基金正成为其配置权益资产的重要通道。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降低,使管理人能够在市场低位逆周期(883436)布局,为中长期资金提供更丰富的配置工具;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并删除强制分红要求,为机构投资者通过封闭式基金进行长期配置创造了更适配的制度条件。
当制度的天平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行业机构只有将自身利益与投资者利益对齐,才能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立足,更好地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和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