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在全国先行出台落实私募基金行业顶层设计的地方性文件,加速提升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若干措施自2026年10月23日起施行。
私募基金是耐心资本的重要来源,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围绕入口端、持续监管端、出口端部署18项具体举措,系统性升级私募基金监管。该指导意见被业内视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
为落实指导意见,若干措施明确了17项具体举措,从加强源头管控、培育壮大私募基金、加强国有基金管理、拓宽私募基金退出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强化多渠道风险化解能力等方面多措并举,促进宁波市私募基金行业合规、健康、有序发展。
在总体目标上,若干措施提出:到2028年底,宁波市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稳定在8000亿元以上,管理规模保持全国前列;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30家,私募基金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风险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持续保持低位。
根据若干措施:为做好入口把关与出口畅通,宁波将通过优化行业准入和会商机制,从源头提高私募基金质量;畅通上市、并购、份额转让等退出渠道,促进资本良性循环;探索简化国有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流程,优化国有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具体来看,在出口端,若干措施要求国有基金出资退出时应按照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退出,没有约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评估、市场化确定转让价格,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按国有基金投资尽职免责有关机制执行。
有受访的国资机构人士表示,此前国有基金的退出条件、转让流程、折价交易等要求不够明确,国资转让的容错免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部分国资基金“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宁波此次明确了退出条件与定价机制,并衔接尽职免责安排,是对这一痛点的正面回应。
在加强国有基金管理方面:宁波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的战略使命和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构建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矩阵;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国有基金规范运作。
“过去部分地区存在基金滥设的现象。”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目前国有资金已是私募基金新募资的重要来源,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相关措施将有效规范国有资金运用,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投资基金精准投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关键领域,避免资源错配和资金空转。
对于培育壮大私募基金,宁波将集聚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营造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良好生态;拓宽多渠道募资来源,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合规与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鼓励宁波链主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主体发起或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推动协同创新发展。
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宁波的优势在于产业基础与民营资本活跃度的叠加效应,依托链主企业、上市公司发起或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开展CVC投资,有利于把产业理解力转化为投资判断力,形成区别于纯财务投资的差异化竞争力。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达25万亿元,占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15%,行业规模可观。宁波是全国私募基金的集聚高地之一,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末,宁波市共有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54家,管理基金4872只,管理基金规模8726亿元,管理人数量和管理规模均居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