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根据新疆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新疆兴华富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经查,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系统填报、更新管理人地址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未按规定对在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新疆证监局指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兴华富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该公司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新疆证监局将视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新疆兴华富疆的被罚并非个例。
2026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私募行业监管全面进入“全流程从严”阶段,多地证监局、中基协密集落地了一批典型处罚案例,覆盖失联清退、利益输送、募集违规、内控缺失等多个维度。
如湖州赛泽基业因利用所管理基金向基金投资标的收取服务费用、未完整披露全部收费行为等被暂停备案6个月;齐家私募因通过未注册为基金从业人员、未在从业人员备案名单中的实控人齐俊杰开展募集宣传推介受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