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香港证监会加强对认可基金投资私募产品的监管,投资比例过半将被严管
香港证监会盯上了基金投资的那些“非上市”的私募产品,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把话说明白、把风险讲透;如果投资比例过半,将直接按“复杂产品”严管,以防止散户在不懂的情况下,购买了超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9月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获证监会认可并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基金的通函》(以下简称《通函》),就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以下简称认可基金)的私募信贷及私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私募市场资产)提供指引,旨在提高相关投资及所涉风险的透明度。
近期的市场发展促使监管机构更加密切关注私募市场资产。香港证监会观察到,部分基金可能会通过各类投资而间接参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从而进行资产配置及提高收益。例如,通过直接投资于银行或非银行向非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或持有其股权形式的直接贷款,或通过投资于业务发展公司、债务抵押证券或金融衍生工具等。
香港证监会注意到,这些间接投资当中,有些涉及多层架构和复杂金融工具,或欠缺透明度,因此,香港零售投资者对私募市场资产及其所涉风险的了解可能有限。
香港证监会在《通函》中表示,将加强对这些基金的披露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须就基金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特点、性质及所涉风险,提供清晰、完备及均衡的说明。
此外,香港证监会表示,可能会在适当情况下加强对此类基金的审查,以及将其分类为在香港发售时须遵守更严格分销规定的复杂产品。
例如,若基金对私募市场资产的直接及间接投资总额达到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50%或以上,则该基金将被视作“复杂产品”。此类基金将须遵从香港证监会在销售复杂产品方面的现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须确保这些基金对其投资者来说是合适的(不论是否涉及招揽或建议行为)。
以上规定不仅针对新发基金,就可能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现有认可基金而言,香港证监会亦期望基金经理检视其基金,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更新基金的销售文件。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吴家俐表示:“随着市场发展日新月异,基金经理须就其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向投资者提供清晰且具意义的资料,以助他们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经加强的指引透过提升相关投资的透明度,并引入适当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巩固了香港就涉及私募市场资产投资的零售基金的监管框架。”
据香港证监会介绍,在香港向公众发售的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须遵守《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守则》要求,基金对并非在市场上市、挂牌或交易的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或工具的投资,不可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净值的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