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在办法正式实施前夕,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已进入紧锣密鼓的备战状态,从内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后台技术系统升级到对接协同外部机构数据,相关机构加强业务联动,主动适配新规要求。
新规细化披露要求
近日,深圳举办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合规实务专题培训活动,吸引了500多位私募基金行业人士参加。信息披露必选项、信息披露违规风险等问题,成为大部分私募基金行业人士关注的合规重点。
办法围绕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信息披露短板,明确了多项强制性披露细则,尤其是强化了嵌套投资的穿透披露要求: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其他私募基金、资管产品的,应当完整披露底层资产信息,涵盖投资策略、投资金额、持仓占比等内容;底层产品需穿透披露合并计算的资产类别、投资路径等关键信息,增强嵌套投资的透明度。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黎莉表示:私募FOF穿透披露要求,能够让投资者清晰掌握底层产品的管理人、投资策略、底层资产类别、风险、费用及相关利益关系等重要事项,大幅提高FOF结构透明度,精准识别底层资产风险,有效改善费用不透明、收益分配混乱等乱象;同时强化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的识别能力,完善投资者保护与责任追究机制。
针对行业投资集中度偏高、流动性受限资产等问题,办法也设置了相关规则。私募基金出现投资标的超限、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过高时,应当披露资产信息。“该要求倒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监测,及时披露异常投资情况,能让投资者更清晰地掌握投资风险。”一位私募基金人士表示。
此外,多位受访人士认为,办法清晰划分主体责任,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信息披露的首要责任,还细化了基金托管机构、销售机构等主体的复核责任。新规实施后,私募基金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将面临行政处罚、产品备案暂停、资质吊销等处罚。
私募机构积极搭建信披体系
办法实施在即,记者了解到,淡水泉、中欧瑞博等私募机构已启动合规升级工作,推动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筑牢合规风控防线。
在内控建设方面,各大私募机构纷纷完善内部信息披露治理架构,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专项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披露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权责清晰、可落地执行;在外部协同方面,私募机构主动对接托管机构、外包服务机构,细化各方信息披露复核边界与责任分工,保障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
“办法实施后即将迎来三季报披露的窗口期,信息披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华南一位百亿级私募机构合规总监表示,目前,公司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基础信息等标准化披露模板的筹备工作,正全力对接托管机构、销售机构优化业务流程。私募机构不仅要完成制度、系统、协议等流程改造,还要同步完成新规下首期季报的编制报送,合规改造工作量大幅增加。
同时,行业配套服务机构同步加速升级,为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提供技术支撑。招商证券(600999)等托管机构打通基金估值、产品运营、投资者查询等模块功能,搭建全新的私募信息披露平台,打造合规闭环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加强行业规范化运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的生效,是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核心投资运作环节纳入信息披露范围,从根源上防范化解行业合规风险,全面提升行业运作质效与透明度。
淡水泉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法律层级、责任主体、披露要求三个方面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办法法律效力层级提升,大幅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为监管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多方主体压实信息披露责任,解决了责任模糊等问题,有助于保障信息实现有效传递;实质性、标准化披露要求,能够减少选择性披露、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倒逼行业优化内控体系与信息披露流程,推动行业向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高毅资产合伙人、首席合规官、首席运营官朱可骏表示,办法进一步规范托管机构的复核职责,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标的、交易行为等运作信息更加透明,有助于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净值操纵等违规操作,从而促使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运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华南一位私募投资基金行业人士还谈到,从中长期来看,办法有助于提升私募投资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与信息透明度,利好治理健全、风控完善、运作规范的优质私募机构发展,进而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构建良性竞争生态,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