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粤城市发展投资基金被监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026-08-14 2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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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8月14日电,8月14日,广东证监局披露,经查,广州南粤城市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管理广州南科淮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过程中未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责任,存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工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的情形;二是管理的广州南粤晨星(MORN)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完毕后,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是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基协报告;四是未妥善保存2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材料。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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