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沪深交易所就完善LOF相关安排公开征求意见,拟分类明确部分LOF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
征求意见稿聚焦解决商品期货LOF、QDII LOF、小规模LOF等重点问题,明确商品期货LOF、QDII LOF及连续60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的小规模LOF,应当终止上市。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对于商品期货LOF、QDII LOF,自施行日起场内简称前即冠以“*”标识。详见报道《沪深交易所出手,事关LOF退出》
为何商品期货LOF、QDII LOF、小规模LOF成为清退重点?退市后将带来哪些影响?主动ETF后续推出是否将重塑场内主动基金格局?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人士。
高溢价炒作风险较大
LOF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份额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自推出以来,LOF在丰富公募产品供给、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发展,机制短板逐渐暴露,业内机构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套利机制在特定条件下失效。LOF的定价逻辑本应依赖一二级市场套利来抹平价差,但当产品面临申购限制时,这一机制就会失灵。商品期货LOF受期货交易所持仓开仓限制,QDII LOF受外汇额度不足制约,经常出现暂停申购或限制申购上限的情况。场内份额供给无法及时增加,二级市场价格就容易被资金推高,形成脱离净值的溢价。
二是小规模产品流动性风险突出。部分LOF场内规模极小,少量资金就能撬动价格剧烈波动,为短期炒作提供了土壤。
此次商品期货LOF、QDII LOF、小规模LOF之所以成为上市清退重点,业内认为,根源在于它们最容易成为高溢价炒作的载体。商品期货LOF和QDII LOF受制于期货开仓限制和外汇额度不足,易导致场外申购通道频繁关闭。一旦市场情绪升温,资金只能在场内追逐有限的存量份额,溢价迅速攀升。小规模LOF因流动性差,同样容易被资金短期爆炒。
“投资者面临的核心风险是溢价回撤,高溢价意味着投资者以明显高于基金净值的价格买入。一旦溢价回落,即便基金净值没跌,投资者也可能遭受损失。”沪上某公募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征求意见稿旨在从机制上解决部分LOF的高溢价炒作问题,从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摒弃参与退市炒作
不过,LOF终止上市不等于基金清盘。
上述公募人士提示,基金的投资运作不受影响,退市不涉及基金净卖出标的资产,对基础市场实质影响有限。基金场外申赎照常进行;场内持有人可在过渡期内转托管至场外,或通过场内赎回、卖出。退市后,基金持有人仍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代销渠道正常赎回基金。
经测算,此次可能涉及退市的LOF约120只,场内规模合计约260亿元,整体数量和规模并不大。
“投资者可密切关注公告,了解所持产品是否在清退范围内及具体时间安排;场内持有人可通过卖出、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等方式,妥善处理份额。”该公募人士提示。
此外,该公募人士还提到,投资者切勿因看到“*”标识或退市提示公告而参与炒作,若在高溢价买入基金后遭遇退市,只能以净值赎回,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在退市前及时进行场内基金份额的卖出、赎回或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若未能在退市前完成处理,应及时查阅公告并联系证券公司(399975)办理份额确权等手续。
场内主动基金格局有望重塑
近期,境内首批主动ETF集体上报,这一创新产品机制为主动基金的“双轨制”提供了新选择。某业内人士认为,后续主动ETF推出,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取代LOF发挥二级市场交易职能,成为场内主动权益投资的主流载体。
一方面,LOF在二级市场交易中存在客观的制度性缺陷。由于LOF采用现金申赎,存在T+2日及以上的时间差,导致套利行为严重滞后,无法及时平抑场内外的价差,极易引发非理性溢价炒作。
另一方面,LOF缺乏做市商制度,部分产品流动性匮乏。相比之下,主动ETF继承了ETF的实物申赎机制与高透明度特征,通过每日披露申购赎回清单(PCF)和盘中参考净值(IOPV),有效提升定价效率,从根本上克服LOF在交易效率和套利机制上的僵化问题。
“过去,LOF常被定义为主动管理基金场内交易的载体,但实际上主动型产品本身交易和套利的需求并不大。后续随着主动ETF落地,其在场内交易功能上比LOF更具竞争力。”该业内人士表示。
展望A股场内基金的发展格局,有机构认为,将形成清晰分层:主流宽基、行业指数靠ETF;普通主动基金将逐步向主动ETF靠拢。中长期来看,主动ETF凭借交易便捷、费率低廉、透明度高、流动性好等比较优势,有望重塑场内主动投资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