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6日消息,厦门证监局对厦门潜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林劲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厦门潜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由外部人员担任厦门威之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团队关键人士和投资经理,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违反了《私募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林劲榕作为潜丰投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